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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级监委首例留置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间:2018-06-26 08: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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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经宿州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省监察委员会和中共宿州市委同意,决定对你采取留置措施。”3月26日,宿州市纪委监委对市城乡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市城乡规划执法支队原支队长雷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并于当日采取了留置措施,这同时也是该市市级监委留置“第一案”。

作为市级监委留置“第一案”,为查清雷斌违纪违法事实,市纪委监委抽调了业务素质强的纪检监察干部和转隶干部组成审查调查组,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全程指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案件汇报,研究部署审查调查具体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审查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整个案件查办工作依纪依法有条不紊推进。

审查调查期间,案件组坚持审查调查和程序探索并重,认真实践讯问、询问、查询、调取、查封等调查措施,积极与检察机关对接,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确保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无缝对接,实现了反腐败资源力量高度整合,为该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充分彰显了党委领导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的威力。

经查,雷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社会影响极为恶劣。6月8日,市纪委监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6月13日,宿州市监察委员会对雷斌解除留置措施,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日,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雷斌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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