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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埇桥:抓重点严问责 持续深化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

时间:2018-06-19 08: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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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整改“回头看”督查组检查反馈意见,埇桥区坚持明任务、严要求,抓重点、严问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推进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明确目标“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整治党政机关、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违规取酬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纪律要求,坚持率先垂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精准把脉“抓重点”。针对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党政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等8个方面依然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通过开展自查、整改、抽查等形式,抓住问题关键,精准把脉问诊,持续强化震慑,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落实责任“严问责”。成立埇桥区进一步推进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认真组织审核把关。凡存在故意少报、瞒报、漏报,或者工作敷衍,走过场,领导不重视的,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在专项整治期间,对主动向组织如实报告问题、及时彻底纠正的,可以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报而不实或核实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从严从重处理,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全区共查处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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