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的总体情况,今年以来,休宁县纪委监委对全县监察对象进行了集中摸底甄别、分类梳理和登记造册,初步建立了监察对象管理台账。截止目前,休宁县纳入监察对象范围的人员共计6382人,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面摸底统计。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下属二级机构、村级组织进行层层调查摸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全覆盖。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将87个县直部门及驻休单位、21个乡镇以及153个行政村纳入全县监察对象统计范围。
认真梳理归类。及时下发了开展监察对象统计工作的通知以及详细的统计表格,对各类对象进行详细注解,要求以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为统计单位,负责本级机关及各村和下属机构,以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六大类对象为统计基础,并将第一类和第四类进一步细化后共分为18小类,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力求统计数据有类可循、准确无误、清晰可查。
细致筛查核对。在各乡镇各单位自查统计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监委协调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对监察对象特别是公办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重点核查认定,掌握政治面貌、职务、岗位等关键数据信息,并分类逐一登记造册,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建立规范的管理台账,为县监察委下一步开展日常监督奠定了坚实基础。(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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