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舒城县立足工作实际,多方式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有效推动舒城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建立派驻监督机构。舒城县纪委监委报省纪委同意、经市纪委监委批准后实施的实行“综合派驻+单独派驻”相结合模式,设立6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3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县纪委监委领导下,实现对县直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实现对所有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新任舒城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大力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提升政治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增强监督底气,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自觉做严格自律的标杆。
规范派驻职能职责。出台《关于设立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通知》,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能调整和主要职责,全面落实“三转”要求,正确处理好派驻机构与舒城县纪委监委、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县直纪工委、综合监督部门的关系,对所驻单位和部门的监察对象开展近距离地监督,实现对驻在单位或部门的所有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真正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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