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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烈山:1至5月开展谈话函询52人次

时间:2018-06-08 16:4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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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淮北市烈山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1至5月共开展谈话函询52人次。

确定范围标准。从问题线索抓起,将一般性或者较为笼统、轻微的问题线索全部纳入谈话函询范围,确立“三个优先谈”标准,即初次反映且问题轻微的优先谈;反映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的优先谈;发展潜力较大的年轻干部且反映问题比较笼统的优先谈。

细化规范流程。按照“事前有审批方案,事中有提纲、问题清单、约谈记录、‘签字’承诺,事后有报告处理”的要求,对谈话函询各个环节做出细化规定,完善谈话函询的工作流程。

强化成果运用。注重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建立全区谈话函询台账,将党员干部谈话函询情况作为廉洁性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干部使用、考核、评先评优相结合,实现监督长效化。(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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