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上说今年要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督范围,我一直以为只是说说而已,不会查到像我们这种普通的工作人员身上,谁知道‘来真的’,早知道这样,说什么我也不会干这事……”郎溪县新发镇庄沿村扶贫互助社原理事夏某懊悔地说道。
现实中,像夏某这样的人还有很多,通常都是处在监督的“盲区”,而正是这种“反正没人管”的心理,让夏某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行为“跑偏”。2018年5月,新发镇纪委在工作中发现夏某存在违规借用扶贫互助资金的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郎溪县纪委监委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在问题线索处置上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1-5月,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4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68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置54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置11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置9人次。
长鸣“自律之钟”。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今年以来先后通报了13起典型案例。开展“干部家属走进廉政教育基地”、“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性。
常紧“纪律之弦”。聚焦关键部门和关键领域,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先后开展卫生领域专项巡察、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县房管局机动式巡察等一系列巡察督察工作。
唱响“廉洁之声”。整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渠道,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效率,利用网站、微信、报纸、电视台等媒介,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举措新成效的宣传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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