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组织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信访举报规范化的立足之本,有效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注重组织建设。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通过内部整合,重组优化,全面加强县、镇、村三级基层信访举报组织机构建设。建立纪检监察综合组工作运行机制,按照职能将县直单位划片设立4个纪检监察综合组,负责监督检查所辖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开展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试点,全县划片设立4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全县161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信访举报的一级机构,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上下联动”的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网络。
注重阵地建设。持续加大信访举报阵地建设和设施投入,不断优化接待群众来访场所和环境,营造安全、平等、干净、和谐的服务氛围。同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邮箱,公布信访举报制度和程序等形式,让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有条件、有规则,让群众信访举报有门路、有渠道。
注重队伍建设。加强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动、指导,有计划地组织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信访、案管相关业务科室进行3个月的跟班学习培训。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将信访工作考核纳入全县纪检干部年度考核重要范畴,逐年提升信访工作考核占比,注重考核结果运用,配套制定纪检干部轮岗交流管理办法和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办法,倒逼纪检干部提升能力和强化责任。
注重制度建设。逐步健全线索处置、信件办理、督查考核、定期通报等22项工作规则和制度,不断筑牢信访工作的规范化“牢笼”。研究制定反腐败协调小组对问题线索实施约谈函询制度,对情节轻微、线索笼统的信访举报,采取约谈、函询方式,及时提醒教育,抓早抓小。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督查问责机制,实行信访工作日跟踪、周调度、月反馈和通报问责制度。探索制定国家公职人员责任档案记录制度,对信访问题初核中不构成纪律处分的66种责任缺失行为,记入责任档案。(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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