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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4十”工作法提升基层纪委履职能力

时间:2018-06-06 15:3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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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多举措推动基层纪委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高执纪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

“制度+把关”规范执纪审查。出台《濉溪县纪检监察机关镇(园区)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范(试行)》,规范案件报批、审批等程序。通过“镇案县审”,提高镇纪委查办案件的审理质效,今年以来,全县各镇纪委立案45件,处分114人,全部由县纪委监委审核把关。

“培训+实践”提升能力素质。定期组织镇纪委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培训,发掘优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参与信访件办理、案件查办等工作,熟悉业务流程、积累实战经验,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督促+协作”提高办案效率。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各镇纪委每月汇报执纪审查情况,县纪委监委对零办案和成绩落后的镇纪委进行约谈,连续两次被约谈的进行通报。将11个镇分3个片区,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协作区,加强检查指导、统筹办案力量,有效破解镇纪委“办案难”问题。

“拓源+巡察”压实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增设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信访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方便群众开展监督。用好“巡察”利剑,全面掌握镇纪委履职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职不力、成效不明显、问题多发频发的镇纪委进行问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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