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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时间:2018-06-05 16:5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县处级干部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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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亳州市委批准,中共亳州市纪委、亳州市监委对市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锋在担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利辛县委组织部长、涡阳县委副书记、市统战部副部长、市科技局局长等职务期间,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糜,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经常出入KTV、夜总会,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

李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亳州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李锋涉嫌受贿犯罪事实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锋简历

李锋,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蒙城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6月任亳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8年11月任利辛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4月任涡阳县委副书记(期间曾兼任组织部长);

2015年10月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2016年8月任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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