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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宣州:1-5月规范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264件

时间:2018-06-05 09:5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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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突出“五个规范”,细化环节管理,扎实稳步推进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工作。1-5月份,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接收信访举报100件,处置问题线索264件,初步核实231件,拟立案96件,了结问题线索168件。

规范排查,明确工作责任。实施区、乡、村三级联动排查机制,同时明确各部室线索排查职责。信访室负责排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案件管理室负责排查公、检、法及执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其他科室负责排查监督执纪和调查处置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明确要求不得私自摘抄、暂存、扣压、处置或销毁问题线索。

规范报送,建立登记台账。明确各乡镇街道、派驻纪检监察组织以及公检法、巡察机构每月定期向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报送信访问题线索,所有问题线索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建立登记台账,并统计汇总,形成信访分析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规范调度,精准分析交办。 建立信访举报线索排查调度会议制度,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对排查出的信访举报线索进行精准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要求,确定承办单位或部室,再集中交办。由信访室对重点信访举报问题,采取电话、发函、汇报、调卷等方式跟踪督办,确保重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快查快结。

规范处置,厘清受理范围。主动与检察院控申部门对接,将针对职务犯罪和职务违法的信访举报纳入受理范围,并将信访举报对象扩大至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严格按规范流程受理信访举报线索,经纪委相关负责人审批后,转承办单位和部室,要求承办部门收到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后,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

规范核查,严格办理流程。对所有问题线索必须100%核查,对暂不具备核查条件的暂存件要定期研判,一旦条件成熟立即开展核查。核查前后,规范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和登记表。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经调查举报不实的,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对办结的问题线索,填写核查了结审批表,书面材料连同初核报告及其他材料由信访室审核把关、报批结案后统一整理、立卷,逐一销号。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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