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在实现连续五年下降基础上,继续保持下降态势。1—4月份,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9%。
严格源头约束。发挥预算控制源头管理作用,坚持按“零增长”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市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预算下降0.12%。
严格制度执行。加强“三公”支出制度建设,完善“三公”支出按月统计报告制度,建立“三公”支出项目动态监控预警机制,强化过程管控,从严约束“三公”支出行为。
严格预算管理。全面推行公务卡使用和结算制度,严格按照经济分类科目编制全口径公务接待费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严禁突破或在其它科目中列支。
严格监督检查。出台《关于加强预算单位资金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市纪委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及时主动公开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接受社会监督。(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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