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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虚报冒领工程款 挪作他用受惩处

时间:2018-05-28 16:1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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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来源】

2017年8月,六安市委脱贫攻坚机动式专项巡察组发现金安区双河镇百洋村党支部书记姚长来虚报工程款冲抵招待费问题线索后移交双河镇纪委,该镇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情况调查】

经查,2014年10月,双河镇百洋村实施古靳U型渠道工程,工程2014年11月竣工。工程实际支出为16870元。2015年4月,百洋村报账支出古靳渠道工程款33000元,虚报工程款16130元,用以冲支该村2013年至2014年度生活招待费用。

【处理情况】

姚长来同志作为百洋村支部书记,未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违反廉洁纪律。2018年1月,姚长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说】

“这件事我负有主要责任。作为一名党员,没有严守规矩,更没有坚持原则。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当好‘班长’,分清是非,坚守原则,努力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姚长来接受镇纪委调查时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后悔不已。

【执纪者说】

“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村支部书记作为“班长”,必须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守规矩,廉洁自律,做好队伍的榜样;作为村里主要领导,更是村民的“家长”,必须认真履职、按程序办事,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脚踏实地, 一心为民,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广大党员干部,乃是为人民服务者,当以此为戒,用权必担责,慎用手中的权力,常怀律己之心,不断改进作风,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做为民造福的好干部。(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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