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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强化巡察 整治突出 全力做好巡察监督“后半篇文章”

日前,祁门县纪委监委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结合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1+N”工作机制,集中开展了民生工程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问题。

综合研判确定整治内容。全面梳理巡察发现的民生工程建设领域易发多发问题,研判问题发生特点和根源,认真制定民生工程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在民生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中贪污受贿、截留私分、套取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问题,在民生工程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过程中吃拿卡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问题,以及在民生工程建设工作中失职失责等问题。

压紧责任形成整治合力。把各乡镇和民生工程建设职能部门作为专项整治责任主体,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任务,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深挖问题线索。持续把民生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形成震慑。要求县民生办牵头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县纪委不定期进行抽查,督促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对发现问题不报告的严肃问责。专项整治过程中共排查问题线索13件。

从严查纠确保整治效果。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依规依纪核查处置,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到位,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失责必问。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查处农村危房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民生工程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0起,处理13人(给予纪律处分7人)。对2起突出问题进行了“一案双查”,实施问责2人。对2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着力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标本兼治巩固整治成果。注重预防在先,根据专项整治发现查纠问题情况,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及时完善防控措施。坚持破立并举,督促乡镇和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民生工程资金监督检查细则、民生工程管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严防同样问题纠而复发。

下一步,该县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认真落实《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精神,持续把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作为重要环节,及时梳理分析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精准选定专项整治内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凸显巡察震慑遏制治本的综合效应。(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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