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官镇、高塘镇、白庙镇、吕寨镇、迎仙镇、谭棚镇、陶老乡、住建局、畜牧局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指导之责,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集中诫勉谈话……”近日,临泉县纪委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9家单位“一把手”进行集中诫勉谈话。
以上单位对顶风违反“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和临泉县“九个严禁”问题发现不及时、纠治不力、监管不严从而导致作风问题易发多发。针对存在的问题,临泉县纪委责令被诫勉谈话的单位负责人要履职尽责,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找准问题根源,严格遵守县委“九个严禁”规定,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执行力、改善全县环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导致作风建设问题突出,身为镇党委书记,我万分羞愧……,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查摆问题,积极整改。”该县白庙镇党委书记孙杰在接受诫勉谈话后表态发言。
今年以来,为积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临泉县纪委监委启动了最为严格的问责机制,已对9名存在作风问题的单位“一把手”、5名纪委书记实施了诫勉谈话,对其他11名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分别实施了警示谈话及约谈,并且印发通报4期,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和震动。(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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