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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时间:2018-05-18 15:0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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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提升政治站位、破解工作难题,统筹安排、精准施策,深入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0件,立案14件,结案20件,给予党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监察体制改革成效初显。

紧盯“公权力”,推进监察全覆盖 。依据监察法第十五条确定的六类人员,舒城县监委机关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经信委等多家单位对监察对象进行统计确认,实现了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监察全覆盖。随着监察对象增加和监察事项扩展,今年1-4月,县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55件,同比增涨139%。

加快“全融合”,壮大反腐败力量 。按照“全融合”、人岗相适和向办案一线倾斜原则,舒城县监委将转隶过来的13名人员充实到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部门。较改革前的3个纪检监察室,增加到6个,具体从事审查调查人员数量由10名增加到21名,纪委监委人员互学互鉴互助,反腐败力量得到加强,队伍结构得到优化。

依据《监察法》,全面适用调查措施 。县监察委成立后,及时制定了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手册,规范和完善工作制度、程序、法律文书等,依纪依规开展监察工作。特别是《监察法》实施后,全面适用谈话、讯问、调取、搜查、留置等12项调查措施。3月29日,舒城县纪委监委对高峰乡挂任党委委员、朱湾村党支部书记、乡敬老院院长胡某某涉嫌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依法采取包括留置措施在内的多项调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工作进展顺利,对案件突破作用明显,审查调查程序严密、力度提升、进展加快。

实现“齐步走”,提升反腐败工作效率。监察委成立后,县纪委监委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同时启动、同步进行,既审查违反党纪问题,又调查职务违法问题,纪法衔接紧密,纪在法前得到有效贯彻。同时监察调查证据移交用于司法审判,法法衔接更顺畅更有效,提升了反腐败工作效率。“3.29”案件审查调查后期,县纪委审理室提前介入,对胡某某违纪事实进行认真审理,在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的同时,作出对其开除党籍处分。县监察委对县公安局山七派出所所长黄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问题开展监察调查,所收集证据材料被直接移送检察机关采用,县纪委依纪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实现了纪在法前、纪法衔接、纪法贯通的效果,达到了改革““1+1>2”的目的。(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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