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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埇桥:1-4月份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184人

时间:2018-05-17 14:5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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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埇桥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执纪主责主业,坚持抓早抓小、治病于初萌,着力在实践运用第一、二种形态上下功夫,进一步筑牢干部拒腐防线。今年1-4月份,全区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184人,占比92%。

关口前移早提醒。对反映和检查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把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借助“两微一网”新媒体向全区各级党员干部推送廉政短信、通报典型案例,利用身边的事警示身边人,常敲警钟,划清从严治党红线和高压线,编印《图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漫画图书3300余册,发放给全区各党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并激励党员干部追求崇高理想信念、严守节日纪律,筑牢廉洁防线。

精准运行转理念。转变思维惯性,改进方式方法,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转变过去过多追求办大案办要案的理念,在监督对象上从盯住少数向监督全体转变,通过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置党员干部的一般性问题线索,通过强化批评教育,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分类处置促深化。持续深化“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制定实施《埇桥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方式的实施意见》,着力把破纪触法的苗头和倾向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分类处置原则,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和“四种形态”之间的相互转换,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等现象。(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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