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定远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注重在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4月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1人,占比63.2%,同比增9.6%。
强化学习教育,坚持防患未然。以加强纪律教育为主线,把加强廉政教育作为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分批次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赴省、市廉政教育基地和县看守所、藕塘烈士陵园接受现场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参加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下发《监察法》、《百案释纪》等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汇编等读本,通过身边的实际案例,警醒党员干部;利用网络新媒体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县纪委微信公众号“廉洁定远”,发送廉政文化信息110期、550条,每周及节假日给全县党员干部发送一条廉政短信,覆盖党员干部20000余人(次)。
强化线索收集,坚持以“早”为先。把问题消灭在初发之时,消除在萌芽状态。主动扩大问题线索来源,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督查、执纪审查和网络舆情等渠道排查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全过程,综合运用函询约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夯实“两个责任”。制定了《关于认真开展“咬耳扯袖”谈话的通知》,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大力开展“咬耳扯袖”谈心谈话活动。制定责任清单,把落实第一种形态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对主体责任的细化量化,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作为必须完成的任务,使党组织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常态,推动第一种形态落实。(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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