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针对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统筹案件审理工作,严把“四关”,努力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严把办案程序关。对移送的审查调查案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案件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移送等环节是否严格按照执纪工作规则审批。对程序不到位、手续不完备或案卷卷宗未整理的一律予以退回。1-4月,共出具审理初审情况反馈表32份。
严把事实证据关。对审查调查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逐一审清证据材料,对证据材料进行反复鉴别、推敲,认真审清证据来源是否合法、证据链条是否完整。对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调查,做到每一个案件中的每一起违纪违法事实都证据确凿,链条完整,合法有效。
严把定性量纪关。坚持集体审议,集思广益,防止审理过程中违纪违法事实认定或定性量纪误审误断、畸重畸轻的现象发生。对处理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及涉法案件,及时召开由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参加的案审会议;对审理过程中涉及到具体业务政策规定“吃不准”的案件,主动请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提请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准确定性量纪。
严把处分执行关。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做到处分一起,执行一起。同时,选择查处的典型案件,择准时机,到相关单位给党员干部上警示教育课,以身边人教育身边事,让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变成“一堂课”,强化警示教育实效性。(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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