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省财政厅:紧盯重要节点 明确作风要求

时间:2018-05-02 10:2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近日,省财政厅和驻厅纪检监察组相继集中组织通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省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就“五一”、端午期间,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抓好预防,确保财政清爽节日气氛,明确作风要求。

一是加强教育,筑牢防线。要求各处室单位在前期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集中组织通报情况并提出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所属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调纪律要求,引导大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细则和厅党组实施办法等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念好节前“紧箍咒”,打好廉政“预防针”。

二是持之以恒,自我净化。要求全厅干部、职工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切实巩固以“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作风大排查活动成果,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针对自身查找出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注重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原因,聚力用劲狠抓问题整改,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同志负责,对单位负责,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是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要求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既坚持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也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五一”、端午期间不发生违反作风规定的问题。明确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在“五一”、端午期间,加强作风督查,坚持铁面执纪,一旦发现有违反作风规定的问题,坚决“一案双查”,快查快办,快办快结,既严肃处理当事人,也追究所在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