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做好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根据中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和省纪委监委信访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出台了《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明确受理范围。结合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对照中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指导意见,按照省纪委监委信访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主动对接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明确职责范围和信访件流转方式,做到及时、有序受理信访件。
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信访举报工作,实行归口受理,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的接收、登记、流转、办理、反馈等环节要求,对职责归属不同的检举控告分别移交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形成严密的办理程序,切实做到情况清楚、责任明晰。
强化信息反映。充分利用信访举报的信息反映功效,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定期对信访件分析研判,指导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对信访举报件及时梳理汇总报告,并适时开展信访专题分析,从反映的问题中找蛛丝马迹,从群众的诉求中找单位问题,确保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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