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宪法及新颁布实施的监察法是今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新的基本遵循。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刻领会两部法律的内涵精髓,并将其融入到监督执纪工作中去,真正担负起监察法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近日,旌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法用法提出明确要求。
随着宪法修正案和国家监察法的陆续通过并颁布,旌德县纪委监委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两部法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
在学习内容上,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宪法和监察法这条主线,以每月召开的县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周工作例会和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会为载体,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头、班子成员轮流上台的方式,分别围绕解读释义两部法律来进行循环授课。截至目前,针对学习宪法和监察法,先后召开3次县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1次县纪委监委机关周工作例会以和3次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会,真正实现了学习对象全覆盖。
在学习方法上,综合运用专题报告与交流讨论、理论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既邀请专家学者开办专题辅导报告,又让纪检监察干部自己走上讲台分享学习心得。县纪委监委机关为每位纪检监察干部购买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等书籍资料,要求在工作之余及时开展自学,做到学思践悟。截至目前,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心得交流18人次。通过多种学习方式合理搭配和交替进行,既激发了大家自觉尊法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增强了依宪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在组织管理上,明确由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和宣传部定期对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培训进行统筹安排谋划。每次培训开始前,提前拟定好学习内容,广泛征求各部室意见建议,将培训内容做实做细,有针对性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水平,培训结束后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将培训效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增强执纪本领,促进其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地实现纪法衔接、深度融合。(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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