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巢湖市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在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评先评优中的审查把关作用,出台《关于党风廉洁意见回复的若干规定》,严把干部廉政关,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2018年1至3月,共出具意见回复137次,其中拟提拔任用事项101人次,评先评优事项36次,1人暂缓使用、1人不宜使用。
廉政审查对象“广”。除对拟提拔任职或平级转任重要岗位的副科及以上干部人选进行党风廉政审查外,还对全市拟作为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和拟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性评先评优表彰单位、个人等进行廉政审查,审查内容涉被审核人、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信访举报及查处情况等。
问题线索梳理“全”。构建“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机制,搭建信息收集平台,拓宽干部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及时受理和快速查办拟提拔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问题;对2014年以来全市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廉政档案全面梳理,建立156名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档案,实现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全覆盖,准确掌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
层层把关程序“严”。明确流程、细化内容和处置办法,建立规范统一的廉政鉴定程序,市纪委收到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由委组织部及时组织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负责人,围绕近年来受纪律处分以及廉政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再由分管副书记和委主要负责人层层把关。
规范回复意见“准”。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回复情况数据库,及时维护更新,确保能够快捷准确地检索征求意见人选基本情况和历次回复组织部门意见情况;回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敢碰硬,廉政鉴定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全面,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党风廉政审查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17年7月规定出台以来,共出具意见近390人次。
严肃纪律职责“明”。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落实保密制度,各相关职能室负责人认真审核征求意见事项,并在征求意见上签字背书,对廉政鉴定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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