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夜已深,我驾车同相山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宏军从区政府赶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初春的夜还透着些许凉意,一抬头,办公区的灯依然亮着。
32个小时之前,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指定相山区纪委监委办理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工养科科长李某某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对李某某采取留置措施。被抽调在办案组的我,有幸参与并见证了全市首起留置案件的办理。
1月8日,随着市纪委监委正式挂牌,市、县两级监委全部组建完成,淮北的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然而,新的“战斗”才刚刚开始,前路的征程还很漫长。“杨书记,这个留置案件办成了,监委才算是名副其实的开张了啊。”我对杨书记说。“是啊,这个案件很重要,全市留置第一案,这第一枪打的响不响、准不准,就看我们了。”杨书记的话为这个夜晚又增添了几分严肃的气氛。
走进会议室,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已经落座,杨书记言简意赅的汇报了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场所安全检查正常,看护人员已到位,留置审批程序完成,一切准备就绪!”。领导当即宣布,今晚十一点宣布对李某某采取留置措施。我低头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是夜里十点钟。“是!”,我和“战友”们坚毅的回答。
回到办公室,相山区纪委监委的同志拿着起草好的留置决定书,我做了最后一次校对,请他们在决定书上庄重的盖上了“淮北市相山区监察委员会”的红色印章。对面会议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的同志正在对参与看护勤务任务的特警进行动员和培训。大家都在加班加点、挑灯夜战,但脸上看不出丝毫困意,每个人都在为打好“第一枪”准备着、忙碌着。
时钟很快到转到了22点55分,我与相山区纪委监委束书记、区第一纪检监察室朱主任来到讯问间门口。不管是新兵还是老兵,都是第一次参与留置案件的办理,“第一枪”即将打响,我们三人都有些激动。
23:00,我输入密码,打开讯问室房门,请出讯问组的同志后,我们三人并排站立,同时请讯问对象李某某站立。束书记庄重地宣读:“淮北市相山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决定书,相监留〔2018〕1号。李某某 :被调查人李某某,因涉嫌职务犯罪,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本委决定对其留置,期限从2018年3月8日起算,并由相山区监委执行。被调查人在留置期间应当遵守留置的相关规定。”宣读完毕后,朱主任接着向李某某告知了被留置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纪律,并要求他在留置决定书上签名、捺手印。一切就绪后,我们带领着李某某从讯问室走到了留置室,和看护对象办理了交接手续。
23点10分,我们三人从留置室中走出,不约而同的长舒了一口气。虽说宣布留置仅仅用了十分钟,但是这十分钟凝聚了市、县(区)两级监委成立以来近2个多月的学习与积累。回到办公室,我深吸了一口气,环视了一圈“战友”们,大声地说道:“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淮北市留置第一案宣布完毕!”。片刻的沉寂后,“战友”们纷纷站立起来,全场响起了热烈的鼓掌,布满血丝的眼睛闪烁着骄傲的神彩。
如今,宣布留置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案件进展顺利。我依旧常常回想当天的场景。从“两规”到留置,改变的是名称和方式,不变的是反腐的决心与斗志。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的颁布,充实了反腐力量,提供了新的“利器”,在反腐败这场战争中,凯旋的掌声将此起彼伏。(淮北市纪委监委 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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