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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琅琊:巡察“后半篇”文章力促问题整改到位

琅琊区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反馈+整改+评估+通报”,着力凸显巡察政治效果。

反馈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对推进缓慢、整改不力的问题,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点名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汇报,限期整改落实。对一般性问题在巡察中直接移交被巡察单位,做到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对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类处理,严格执纪问责。

评估验收,巩固整改成效。2017年以来,区委巡察组对被11个单位党组织发现的问题整改和移交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回访,指出存在的8个方面问题,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及时规范处置好移交的问题线索,并适时进行再回访和评估验收。对被巡察的12个社区和行政村巡察整改情况街进行再回访,以六大纪律为尺子逐一检查整改完成情况,指出问题整改存在的9个方面问题和线索办理存在的问题,开展评估验收,打出整改分值,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良好等次的定期向区委巡察汇报工作,合格等次的一个月内将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不合格的,一律纳入机动式巡察范围。

“一册两单”,警示指导结合。着手选取巡察发现的典型案例,汇总纪律、津补贴发放等方面规范文件和要求,编印警示教育小册子,下发给各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针对巡察出来的涉及党建工作的多发、易发问题,列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划出“红线”,发到各单位党组党委,上传到党建智慧云平台,不允许“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现象出现,对明知故犯的从重处理,典型案例在全区通报曝光。利用“周末大考场”进行应知应会党建知识考试,对弄虚作假、成绩不合格的落实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督促党组党委发挥主体责任,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目前,已完成对29个单位党组织的四轮常规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455个,问题线索48件,立案2件,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3人,提醒谈话14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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