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山市屯溪区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紧紧围绕职责定位,突出四项重点,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突出组织领导。在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会议、区纪委全会上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门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小组,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重点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3类问题。
突出线索摸排。明确信访室负责接受问题线索举报,增添移动电话与12388捆绑,确保全天候全时段人工接听,实现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建立月报、零报和单位负责人签字背书制,对问题线索单独建账、专人管理。
突出协同办案。加大与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工作会商,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联络对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
突出结合重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村居“两委”换届紧密结合起来,既严把“两委”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又严密防范以暴力打压、威胁恐吓、贿赂滋扰等手段操纵破坏换届选举,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两委”等问题,对现任村居“两委”成员390人近5年内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对其中14人提出意见。(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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