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明光市纪委监委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纠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 。
聚焦突出问题,狠抓专项整治。全市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扶贫领域存在贯彻扶贫政策不坚决不到位和责任不力、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腐败等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精准整治,靶向治疗。2017年以来,通过专项整治共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19件,处理2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其他处理13人。
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拓宽举报渠道,张贴扶贫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公告170余份,向社会公布滁州市纪委、明光市纪委和各乡镇街道纪委的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并在明光市纪委网站开辟“扶贫领域监督举报之窗”,方便群众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定期上报线索,发挥“探头”作用。建立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按时上报制度,各乡镇街道、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按时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上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登记表》,并且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专项台账,充分发挥好各部门“探头”作用,将纪律审查的触角向基层延伸。
强化交办督办,严肃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督办杠杆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实行上下联动,对发现的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建立交办登记销号台账,逐一登记在册,由相关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与所联系乡镇街道向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当面交办,签订督办责任书,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并定期督办、报结销号。
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对于扶贫领域存在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紧,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查处越重的强烈信号,对于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形成强大震慑。2017年以来,先后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2次,13人,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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