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休宁县纪委监委主动作为、统筹推进,奏好细化责任、压实责任、追究责任“三部曲”,层层传导压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细化责任,助力落实。印发《休宁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为九大项76个小项,列出责任清单,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好主责。全面推行落实“两个责任”痕迹管理,通过《工作日志》明确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应该如何抓、具体抓什么,要求履责情况特别是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全程纪实、记录在册,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压实责任,全面监管。为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采取印发文件、组织学习、会议强调、专项督查、责任约谈等方式,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放在心上、强化落实。深化落实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季报告制度、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月报告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党建综合考核,组织8个考核小组对全县92家单位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压紧压实责任。
追究责任,从严执纪。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全县开展党内问责5起,运用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等问责方式,问责党组织2个、党员干部3人(科级干部1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处理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1人),在全县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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