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蚌埠:通报二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8-03-31 07: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全省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一、固镇县王庄镇镇北居委会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固镇县王庄镇镇北居委会在扶贫养殖、种植补助,危房改造工作等方面审核把关不严,导致2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村民共违规领取扶贫养殖、种植补助款4410元,1户不符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村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元。另外,镇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陆春利还存在违规建房等其他违纪问题。陆春利、高维超(镇北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会计)、祝三宝(镇北居委会副主任)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怀远县双桥集镇赵圩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赵良芝在办理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5月,赵良芝在不掌握村民赵某某家庭基本情况的情况下,提议为赵某某户申报低保,2017年7月通过县社会救助局审批。同年11月,县社会救助局核实认定,赵某某户不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2017年7月至11月,赵某某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2200元。赵良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蚌埠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