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纪检人·手记】莫让“无知”蒙了眼

时间:2018-03-27 16:4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我没错!”谈话室里,被举报人杨某某斩钉截铁的说,态度非常的强硬。我和濮书记面面相觑,氛围一时间冰冷起来。

杨某某,在任村民组组长期间,其母亲程某某申请低保,杨某某负责陪同低保员入户调查,但未说明家里拥有两辆机动车的事实,造成程某某违规享受低保。

“老杨,你情绪不要那么激动,咱们慢慢谈。”濮书记递去一杯热茶,首先打破尴尬的局面。

“不是我激动,我母亲现在已经取消了低保资格,而且当时我也不知道有车就不能享受低保,不知者无罪,你们非要给我处分,我不接受!”杨某某瞪着眼睛,气呼呼的说道。

“老杨,你母亲的申请表是你填的,入户调查是你带队的,说句实话,你觉得你母亲是否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

杨某某抬头看了一眼濮书记,欲争辩两句,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低保关系民生福祉,多少双眼睛都在盯着。你是党员,又是村民组组长,家里有两辆车,母亲还享受低保,你让老百姓怎么看?不是说不知者无罪,只要有错,知与不知都是错。”濮书记趁热打铁道。

“可当时我真的是不太了解政策,后来知道后,我不是也找相关部门把我母亲的低保资格取消了吗?”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杨某某的声音小了许多,态度也不再强硬。

“这说明你还是有身为党员的觉悟的。犯错不可怕,知错就改才可贵。希望你能正确对待组织的调查处理,就当是给自己上了一课。要牢记,‘不知道’绝不是犯错误的‘挡箭牌’啊。” 濮书记拍拍杨某某的肩膀,意味深长的说。

“唉,归根到底,还是对政策和纪律不了解,回去我一定多看多学,可不能再吃‘一知半解’的亏了。”杨某某认真的作了表态。

在镇纪委工作时,时常遇到一些违纪干部将犯错的原因归咎为“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与杨某某“不知者无罪”的思想“不谋而合”。起初,我觉得这些干部真是“亏”,但听过濮书记与杨某某的谈话,我认识到,看似“亏”的表面下,其实有着“不亏”的深层原因。

一些党员干部,党规党纪一知半解,政策业务似懂非懂,自然容易踩“红线”、触“高压”,往往还觉得自己“亏”,全然没想到是平时疏于学习的原因,更没想到因为自己的“不知”,给工作带来了什么样的损失,给党的形象抹了多少黑。

去年底,我通过遴选进入市纪委监委工作,大会小会上,领导反复强调学习的重要,教育我们筑牢思想防线、练好业务本领。明知故犯是漠视,当知不知是忽视,漠视纪法固然要承担责任,因忽视导致的“无知”也不能成为违反党纪国法的借口。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郑州考察时强调,党员干部要“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如何做到“清白”?首先就是要“明白”,不该做的不做,该做的尽心去做,以“明白”促“清白”,莫让“无知”蒙了眼。(淮北市纪委监委 张紫薇)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