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绩溪:“递进式”学习 力促新修订的《宪法》和《监察法》入脑入心

时间:2018-03-30 09:4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宪法》和《监察法》)颁布后,绩溪县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递进式”方法,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宪法》和《监察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实效。

多形式集中通学。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原文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充分利用周一学习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及“森林卫士”论坛等平台,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学习新修定的《宪法》和《监察法》。统一印制学习资料,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以部室和党小组为单位,自行组织安排专题学习,机关党支部在阶段性学习结束后,统一开展交流研讨,检验学习成效。

多举措领悟深学。一方面通过邀请专家讲学、组织专题研讨、开展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加深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新修订的《宪法》和《监察法》的理解把握;另一方面发挥检察院转隶干部法律专业优势,与原纪委干部结成学习帮扶对子,细致讲解法律知识,专业指导如何正确运用相关调查措施等。在工作中结成业务帮扶对子,特别是具体办案过程中,对执纪执法方面遇到的问题相互答疑解惑,在业务上形成互补,在情感上促进深度融合。

多渠道拓展广学。一是拓展学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通过新闻通讯、微信微博、手机广播等形式,自由掌握时间,随时随地学习,既自学了新修订的《宪法》《监察法》等专业知识,又做了义务普法宣传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置身学法用法氛围日渐浓厚。二是拓展学习内容。以学习新修订的《宪法》和《监察法》为契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与配合,在交流与探讨间及时摄取“业务能量”,凝心聚力、学以致用,扎实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不断开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新局面。(宣城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