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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1-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5件

时间:2018-03-09 09: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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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蚌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发力,坚持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取得了良好效果。

进一步规范和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加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对失职失责的实行“三问责”,既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又要追究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围绕“五大亮剑”,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

1-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73件(次),增长87%,处置问题线索276件,增长133.9%,立案145件,增长85.9%,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30人。结案126件,增长193%。处分党员干部12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30人。处分人数中,党纪处分114人,政纪处分18人(含双重处分7人);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5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进一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日常、敢抓敢管、严格执纪,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刻查处,真正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实现“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用好纪律戒尺,守好纪律底线,层层设置防线,逐级监督处置,防止形态升级。1-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员26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37人次,占比51.3%;第二种形态79人次,占比29.6%;第三种形态31人次,占比11.6%;第四种形态20人次,占比7.5%。(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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