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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规范政商交往打造“双面清单”

时间:2018-03-05 19: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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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近日,无为县推出政商交往“双面清单”,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017,该县已组织开展政商交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近期查处的政商交往违纪违规典型案例严肃通报,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曝光,释放违纪必纠强烈信号。此次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无为县政商关系新生态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旨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分别建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从制度上保证了有效措施的执行,促进政商关系健康互动。

《办法》明确优化发展环境、畅通政商交往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培育亲清政商文化等5大目标,并细化为16大项33小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牵头和责任单位。

《办法》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卓有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如“互联网+政务服务”、“亲切服务”等,着力解决基层反映的“强化涉企政策落地”等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等工作。《办法》体现新精神、新动向,明确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执法办案方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大力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问计求策机制等。

《规范》共三章八条,紧密结合执纪审查、巡视巡察实际,明确列举政商交往违规违纪问题具体表现,突出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不准接受”的同时强调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不准提供”,对以“象征性收费”、“违规出借”等方式变相输送利益行为明确禁止,形成“十二个不准”和“十个不得”行为规范。

《办法》是行动“正面清单”,促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制度体系,《规范》是行为“负面清单”,严明政商交往纪律要求,主旨鲜明且互为补充,为规范政商交往提供较全面的制度参照依据。(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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