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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亮剑”扫黑除恶 剑指涉黑涉恶“保护伞”

时间:2018-02-12 10: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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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淮北市迅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市纪委、市监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采取多项举措,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

强化协调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加强与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注重发现涉黑案件背后的腐败行为。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聚焦重点对象,严查重点问题。将基层党员干部,放纵黑恶势力为非作歹的党员干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的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组列为三类重点执纪监督对象,严查隐藏在党政机关、执法部门中的“保护伞”。锁定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以及扶贫、征地拆迁等领域的黑恶势力。

畅通举报渠道,“起底”问题线索。通过“智慧纪检”平台、“廉洁淮北”微信公众号、“爱淮北”APP等举报端口,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大起底”,深挖背后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与市委政法委等有关单位共同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零放过”。

用好巡察利器,发挥派驻作用。把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巡察重点,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调动县区纪委、派驻机构的积极性,擦亮“探头”,提高警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问题认真核查,对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同时,淮北市纪委、市监委还联合组织、民政、公安等部门,对基层换届风气、换届纪律执行和换届选举中违反“十个严禁”等情况开展督查,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以拉票贿选、恐吓选民等方式操纵、干扰、妨害、破坏选举的行为。(淮北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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