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绩溪县扬溪镇石门村“草龙舞”被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草龙”游艺活动起源于隋唐,盛行于明清,是徽州地区的传统民俗,为古徽州人民祭拜汪国公(唐朝越国公汪华,是古代忠君爱国、勤政安民的典范)的一种形式。人们舞草龙来纪念心目中的龙,祈求国泰民安,渴望来年风调雨顺。
石门村坚持传承与弘扬本地特色文化,助推乡村振兴。
村民用稻草、竹、剑麻等材料,照龙形扎制而成“草龙”。
草龙一般由十六名青壮年擎舞,鞭炮齐呜、鸣锣开道,龙珠引导,“摇头、摆尾、腾跃、缠龙”,舞姿多样。
晚上游舞,龙体插上点燃的香火,舞动时点燃的香火随风飘动,似活龙在天,故又称为“火龙”。
“火龙”在夜幕中腾飞漫舞,妙趣横生,一直闹到深夜,最后将火龙送到村水口外,抛于河中,据说这样就送走了火神,远离回禄。
人们用手机记录下这最美的一刻
(绩溪县纪委、县监委 图/翟鹏 文/胡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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