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安庆市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构建明责、述责、督责、问责闭环责任体系。
细化清单明责。制定责任清单,从党委领导班子集体、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纪委四个层面确定了24大类60项具体责任,重点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同时,坚持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签字背书等方式抓责任分解落实,形成了全链条、闭环式的落实体系。
坚持报告述责。印发《安庆市落实“两个责任”报告谈话制度(试行)》,坚持各级党委、领导干部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10个县(市、区)和 81个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书面述责述廉。继续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去年初组织5个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述责述廉,现场答复纪委委员的质询、提问,接受民主测评,市纪委书记逐个点评,市委书记发表讲话,在“红脸出汗”中压实责任。
监督检查督责。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党的建设工作督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环保督察,在巡察工作中突出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巡察,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等工作,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多频共振,督查巡察促进责任落实。
持续严肃问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加大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查处和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出台政治问责、行政问责、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问责和再问责工作流程,对问责对象、实体、事由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问责纪律和要求。去年以来,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24人次。(安庆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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