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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埇桥:“三个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时间:2018-01-31 11: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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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宿州市埇桥区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强化责任担当,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示范引领,当好“领头雁”。落实主体责任,“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党委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班子成员既分管业务工作,也负责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两手抓”。模范遵规守纪,区委常委会率先垂范,坚持会前党性教育十分钟。各级党员干部时时刻刻用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经常联系工作、生活实际,对照党规党纪,查找自身差距,“对好表”、“画好像”,深挖根源,立行立改,提升思想境界,做遵规守纪的典范。

强化管理责任,种好“责任田”。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突出龙头带动,着力发挥区委 “一线指挥部”的龙头带动和乡镇党委的突击队作用,推动区乡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级联动”。全区325个村(居)专设纪检员,统一制作带有“埇桥纪检”二维码和举报电话的举报箱367个,分发到各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完善责任体系,统筹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层次、分类别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党组织和党政机关、高校、企业、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强化追责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职不力的,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等形式进行问责,推动责任落实。2017年对1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进行了问责,4人调离纪检监察岗位,对全区各单位集体约谈381人次,对党员干部提醒谈话112人次。

强化执纪监督,打好“持久战”。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坚持经常抓、长期抓,推进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住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交友的细节,看住年节、假期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重要节点,将违反“六大纪律”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审查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管住少数人与管住多数人并重,既牢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通过问责问效、警示教育来管住大多数,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到对象无遗漏、责任无缝隙、监管无盲区、执纪无空当。2017年全区立案480件,比上年增长1.1%,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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