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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建立四项机制专项治理“微腐败”

时间:2018-01-31 10:5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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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纪委高度重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建立四项工作机制,把“微腐败”治理转化为明确的工作责任,实现工作有部署、有责任、有成效。

实行常委带班工作制。对省、市纪委交办的重点督办件和重复信访积案,逐件落实一名分管常委牵头带班,实行“常委带班+小班子运作”工作机制,每件重点督办件由市纪委职能室自办或牵头领办,信访室全程督办;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中,落实分片常委包片调度,统一指挥,协调推进片区内专项工作推进。

实行建账销号工作制。实行建账销号制,对省、市纪委重点督办的信访件和合肥市纪委交办重复信访积案,建立工作台账,详细登记反映人信息、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查办进展情况,落实主办责任,对每件交办件均落实责任单位,由分片常委牵头负责,明确办结时限,做到件件有人查、件件有着落。乡镇实行月报制,信访室每月对反映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梳理,登记造册,挂牌督办,建账销号。

实行深查细处工作制。市、镇、村三级联动,严肃查处在扶贫开发攻坚工作中违规操作、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做到扶贫开发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对于胆敢向贫困户和扶贫项目资金伸手的,一律坚决查处;对于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一律严肃问责。坚持“严”字当头,“零容忍”处理,排查“微腐败”问题线索32条,立案13件,给予13人党政纪处分。

实行调度督办工作制。每季度召开镇、街纪检监察工作调度会,定期对基层重复信访积案化解、第三批重点督办件办理及“微腐败”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调度;对扶贫、环保领域涉嫌违纪问题查办工作,不定期进行调度,召开纪委常委会调度、推进环保、扶贫领域涉腐涉纪问题查处9次;由分片常委带队,开展扶贫、环保领域多轮次督查检查,发动四个纪检监察协作区组织滚动式互查,持续传导治理“微腐败”的责任压力,确保治理工作高效推进。(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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