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黄山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落实,对需要问责的问题和情形采取有力措施,坚持动真碰硬、坚决纠错、严肃问责,释放了权责一致、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有力推动了各项责任和任务的落实。全市全年共对231起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党内问责102起,领导干部问责129起。
全面融入抓落实。市委高度重视问责追究工作,将其融入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各方面,先后在市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对责任追究工作作出部署;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五人小组会对问责追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也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要求部署,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问责工作的落实推进。
厘清职能抓联动。认真落实《黄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黄山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问责工作,先后制定出台《黄山市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明确各级各部门开展问责追究的工作分工;结合开展的“两个责任”痕迹管理、“1+N”专项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个一”机制等工作,建立完善了问责追究线索处置和党员干部问责处理的双向联系机制,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开展责任追究。
痕迹管理抓纠错。印发《关于做好“两个责任”痕迹管理工作的通知》《黄山市关于实行“两个责任”痕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日志簿,在全市各级各单位全面推行“两个责任”痕迹管理工作,把痕迹管理作为强化责任管理,深化风险防控,加强监督检查,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出现失误或偏差,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同时作为开展“一案双查”、问责追究的重要参考,努力实现问责处理政治效应、法纪效应和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
严管厚爱抓约谈。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本着严管厚爱、抓早抓小的原则,把责任约谈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醒和督促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注重加强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巡视巡察、专项整治等结果的运用。2017年初,市级领导分别与省委巡视反馈存在问题以及2016年度考核末位的区县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责任人共23人进行责任约谈,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案双查抓问责。认真开展“一案双查”,坚持上追一级,严格责任追究。积极主动收集线索来源、分类做好处置和核查,在深入研判分析的基础上,慎重地梳理出问责的情形、对象、基本性质等,准确定性;同时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起到了问责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较好地发挥了问责的综合效应。(黄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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