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纪委、监委始终坚守“百姓的事无小事”这一理念,将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监管重点,从综合分析信访件、举报电话、投诉等方面入手,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促进党风政风全面优化,切实提升队伍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透过个别看一般,找出群众关心风险点。针对群众反映部分村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开展了“万名干部大调研”、县镇村“三级书记大走访”活动,进村入户开展调研,了解到部分村确实存在村务及财务公开内容不全、不规范的现象,剥夺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由此形成了《中共砀山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的十五条意见》,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务公开”制度。
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出苗头性风险点。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以及决策机制、议事规则、行政、财务等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县纪委、监委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把现有制度充实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各项防控措施中,研究制定廉政风险点管理措施,规范操作程序,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村级“三资”管理方面的存在的问题,梳理出廉政风险点,提出了《规范“三资”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工作建议,县镇村三级进一步完善了“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工作机制,有效防范村干部“三资”方面问题的发生。
透过偶然看必然,找出倾向性风险点。针对群众反映个别村干部存在违规办理低保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对信访举报情况分析研判,并进行深入调研,提出了《基层当前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几类问题应引起重视》的工作建议,并及时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活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规范城乡低保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程序,建立低保对象诚信承诺制,建全低保调查、审查、审批问责制,严格城乡低保收入核查制,解决了城乡低保工作中管理不规范、应保未保、应退未退等突出问题。(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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