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灵璧县坚持以“一项清单明责、一本手册履责、一把利剑问责”为抓手,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确保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一项清单明责定责。坚持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在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两个责任”清单,细化了各级党委(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职责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监督职责,实现履责内容清单化,让“关键少数”知道守什么土、尽什么责。
一本手册全程记实。印发《“两个责任”记实工作手册》,让党员干部明确“记什么”、“怎么记”、“由谁记”,推动“两个责任”履责有痕、落实有力、倒查有据,有效实现履责过程痕迹化。同时,还把履责情况纳入县委巡察、监督执纪问责和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选取部分单位“一把手”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质询评议,以此倒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耕好“责任田”,让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
一把利剑震慑常在。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该县始终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以常态化问责这把管党治党利器,倒逼“关键少数”发挥好“头雁效应”,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2017年以来,该县共有17名党员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宿州市纪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