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亲历监察体制改革】风好正是扬帆时 勇立潮头敢担当

时间:2018-01-22 15:4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2018年1月16日,这一天,对于一位从检察官转隶为纪检监察干部刚“满月”的我来说,聆听了天长市纪委监委“务虚”会上各位室(部)主任“谋实”的发言和主管领导的点评,作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亲历者和见证者,我从未如此强烈地感受到个人的成长发展与新时代反腐倡廉建设紧密相联,心中重压油然而生,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面对新挑战,我还没来得及“忐忑不安”,就被“倒逼上岗”。

2017年12月16日,在参加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我赫然发现一张《天长市纪委监委培训计划表》摆在我的位置上,我被安排在12月21日主讲《监察法(草案)》,人未到岗,任务单已到!受领任务,准备讲稿,做PPT课件,匆忙中我进入了岗位角色。为期三天的培训,纪委人员讲纪,转隶人员讲法,对党的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大方面进行系统学习,使我扎扎实实地充了电,补了思想之钙。

面对新环境,我还没来得及“左顾右盼”,就被“拉进家门”。

“你对咱案管室2018年工作有哪些建议和意见,特别是在工作亮点上有啥想法?”市纪委、监察委案管室主任、一位快言快语的女同事单刀直入地问我。

“那请你先给我介绍下我们的工作职责以及工作中有哪些问题,我们一起探讨吧!”

接下来,我们就案件线索集中管控、留置措施监管、调查措施落实、涉案款物管理、执纪执法工作流程衔接以及数据统计整合等案管工作逐项进行梳理、分析、研究,讨论解决问题的优化方案。在工作的交流中,我自然而然地 “进了一家门”、“说起一家话”、“干起一家事”。

面对新职责,我不仅要“身转”,更要“心转”。真正实现从执法到执纪执法、从“刀把子”到“啄木鸟”的角色转变,我迫切需要深化对“纪在法前”、“四种形态”、“治病救人”、“护森林与砍烂树”等新理念的认知,把单纯注重法律效果的思想调整到首先注重维护“政治生态”的效果上;转变监督执纪理念,摒弃“违纪是小节、违法才上纲”的思维定式,从只注重“打击违法犯罪”转到注重“查处违纪违法”上来。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告别曾经的检察官职业,成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新兵,我兴奋,更感到肩上的担子和责任重大。我当谨记入党誓词,发誓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用实际行动履行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职责,担当起时代赋予我的光荣职责。(天长市纪委、市监委 桑林青)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