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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不停步再出发 集中排查284件问题线索

时间:2018-01-22 10:1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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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太和县纪委、县监委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中央纪委监察部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连续两天召开了问题线索排查会议,集体排查了284件问题线索并移交承办室承办,确保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贯彻工作规则,坚持集体排查。县纪委、县监委为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工作,防止问题线索流失、泄露以及个人随意处置线索、选择性办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严格落实问题线索由案管室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并规定问题线索实行集体排查,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为排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根据需要应参加的人员。会议针对上级交办、巡察发现、司法机关转来、媒体披露、专项治理排查以及县纪委信访室移送的各类问题线索,研究处置方式,统筹调配办案力量,确保线索核实和办案工作有效、及时、安全推进。

整合职能优势,助力提质增效。优化和提升案件管理工作职能,严格执行《太和县纪委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实施办法》,明确问题线索的收集程序、方法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注重发挥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完善同执纪执法机关协同配合机制,全面整合资源,不断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能力。严格执行《太和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加强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凝聚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践行四种形态,分类处置研判。县纪委、县监委为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纪律审查五种处置方式规定,逐一提出执纪审查处置意见。对涉及初核的,提出初核的主要问题及初核方法步骤、任务分工、初核人员及报批程序等,迅速开展初步核实;对涉及谈话函询的,及时予以函询、谈话;对涉及转办的,及时转相关单位办理并提出具体要求等,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件件有落实。(阜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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