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铜陵: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1-18 17:0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铜陵市,铜陵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铜陵市铜官区映湖社区党工委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张川莲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3月3日至3月4日,铜官区映湖社区组织23人到江西婺源旅游。其中,该社区党工委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张川莲,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戴徐鋆,社区党工委委员、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姚雅玲等参与旅游活动。此次旅游共计发生费用16005元,均由公款报销。2017年12月22日,张川莲、戴徐鋆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姚雅玲被诫勉谈话。铜官区纪委已责令参与人员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铜陵市纪委、市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