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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芜湖弋江:制度创新和人员融合双促进

时间:2018-01-10 14:5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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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弋江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以来,区纪委、监察委不断探索机制创新和人员融合的新思路、新方法,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坚持办案先行,制度紧跟。根据中央、省、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弋江区纪委坚持把查办案件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对在手和检察机关移交的线索全面梳理,三个纪检监察室在短期内同时对多条线索进行初核调查,一个月以来共梳理问题线索18条,7个线索已初核完毕,6条线索正初核之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断推进工作创新,探索新体制下执纪执法工作新思路,目前已形成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办案,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主导监督,案件监督管理室协调联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坚持纪在法前,纪法衔接。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为指导,积极学习借鉴先行试点地区经验,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为依托,探索制定从线索排查、初步核实到立案审查工作流程,对执纪审查每个环节和文书格式都有详尽的要求,确保每一个步骤合法合规、每一份文书经得起检验、每一个流程都有监督和制约。同时体现纪律严于法律,将所有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把有无违反纪律情况成为每一位公职人员履职过程中的一道筛网。

坚持人员融合,落实责任。改革试点中,将纪委、原监察局主要办案力量和检察院转隶同志充实在办案一线的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并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了三个纪检监察室工作联系单位及工作任务,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不断磨合不同的办案理念、思维和方法,共同服务于纪委、监察委的职责需要。(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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