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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扎牢第一道防线 2017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70人

时间:2018-01-10 09: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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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五河县纪委坚持把早提醒、早警示、早治疗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70人,占全年总处理人数555人的48.6%。通过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提醒和纠正了党员干部的轻微错误行为,收到了良好的纪律和教育效果。

注重科学研判。紧密围绕第一种形态14项指标的适用情形,加强对线索来源、内容、价值等多方面的研判,共梳理排查适用谈话函询、“面对面”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22个。对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避免简单地以谈话函询代替初核,影响执纪审查效果。注重对谈话函询的细节把握,对一次谈话函询没有说清楚、认识不到位的,再次谈话函询,对谈话函询中发现重大问题的,根据事态发展,科学研判、辩证施策,及时从“第一种形态”向其他三种形态转化。对经纪律审查发现的轻微问题予以科学处置,实施教育警戒类处置88起,分别给予诫勉谈话92人、警示谈话68人、提醒谈话42人、批评教育38人、书面检查30人。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流程,明确被处置对象为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审批、县纪委主要领导或副书记实施;其他科级领导干部由县纪委副书记审批、委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实施;一般党员干部由委分管领导审批,承办科室或部门负责人负责实施。注重谈话函询后续跟进机制,建立谈话函询台账,充分运用谈话函询结果,采取定期定比例复核、抽查等形式,监督跟踪谈话函询效果,督导整改落实,做到谈话函询结果有下文、整改落实有回音。

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武装,把《党章》、《准则》、《条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教育引导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带头作表率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个别及集体警示谈话104人次,抓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关键人物,把握组织人事、工程建设、扶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层层夯实主体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究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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