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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池州:紧抓转隶关键环节 着力推进全面融合

时间:2017-12-31 08: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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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大家在一起参加培训,不仅让我们在业务上了补齐短板,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定位,也相互之间增进了解,促进了友谊……”近日,一名市检察院转隶人员在参加完池州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专题业务培训后说。

在监察体制改革转隶人员到岗后,池州市及时组织开展了全员培训,重点开展十九大精神、职务犯罪法律适用、监督执纪规则解读等内容学习,帮助纪委干部加强法律工作知识,转隶人员熟悉纪检业务知识。培训班还特意将转隶人员与原纪委干部混合安排座位,传授知识的同时,为相互交流搭建平台,让大家相知相熟,加快融合,尽快进入角色。

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池州市紧紧抓住人员转隶这个关键,扎实有序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融合”。

加强机构调整,力量配备向一线倾斜。审议通过《池州市市一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机构调整设置方案》,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将力量配备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将设立16个内设机构,监督执纪部门的机构数、编制数达到总数的81.25%、86.67%,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编制均增加一倍。

严把程序关口,人员顺利转隶到位。紧紧抓住人员转隶这一键节,对市检察院涉改部门拟转隶人员逐一进行谈心谈话、档案审核、考察了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目前,转隶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均按程序完成转移,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均已安排妥当。12月26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勇亲自主持召开转隶人员集体见面会,欢迎12名转隶人员到岗履职。

精准配备人员,融合持续深化。市纪委主动与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沟通,了解掌握转隶干部的个性特点和专业特长,为市委统筹考虑干部配备提供参考。在干部配备中,按照人尽其才、人岗相适原则,将转隶人员与市纪委原有人员重新组合,交叉配备、混合编排,实现优势互补。同时,举办专题培训班,强化政治和业务培训,更好的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努力打造既懂纪又懂法的专业化干部队伍。(池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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