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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我为农民工“讨薪”记

时间:2017-12-28 15:1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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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3日下午3点多,已讨薪一年多的包工头老汪、施工班组长老周等四人,代表82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被拖欠许久的工资,老汪点钱的手竟有几分许颤抖。除现场兑现50万元现金外,老汪还与施工方负责人老李签下了50万元的工资余款还款协议。

想着他们如此不易地拿到了本属于自己的那份辛劳,我终于得以释怀,也不禁百感交集。虽然在我们这些“城里人”看来,这些工资人均不过区区的12000多元,但却是他们历经半年的辛苦所得。就这点卑微的工资,还被拖欠了一年半之久。

作为一个区的纪委书记,亲自出面协调各方为他们讨薪,我原以为很容易,但没想到这件事远比我预想的要复杂的多,从2017年初到年底,差不多耗时一年。可想而知,农民工兄弟讨薪如仅凭一己之力,会多么地艰难。虽然中国的法制还有不健全的地方,能让一些心怀叵测之人钻一时空子,但正义之门却是始终敞开着的,邪终不可能压正。这次讨薪过程,也让我的灵魂经历了一次洗礼。我明白,维护群众利益是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应尽职责。

我与老汪等人的“相识”,源于我今年初的一次接访。2016年5月,章广镇一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因违规建设被政府查处停工,农民工工资也因建设方不履行承包协议被拖欠。春节前,包工头老汪、施工班组长老周等四人来区里上访,请求区政府出面帮助他们讨回工资。而之前,项目所在地章广镇政府已调解数月,施工方负责人老李向老汪等人虽作出还款承诺,但始终未兑现。

言谈中,包工头老汪和农民工代表老周、老李、老刘、老丁满腹怨气,指责镇政府不为老百姓做主,不采取强制手段。我一边详细了解情况,一边安抚他们,并表态,党和政府就是代表人民利益、维护人民利益的,既然是我接访,就一定会管到底,决不让农民工兄弟流汗又流泪。

接访后,我立即安排区劳动监察大队调查核实,并于1月24日立案。这个案子本想快办快结,不想施工方负责人老李始终躲避推脱,不接受劳动监察大队调查询问,也没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劳动监察大队下达的整改指令。因老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3月初,区劳动监察大队把案件移交给了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但南谯分局认为现有证据材料不足,暂无法立案,导致事情一时陷入僵局。

在向公安部门了解到证据材料不足原因后,我先后两次召开由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劳动监察、章广镇政府等单位参加的分析研判会,力图找准突破口。不想工作推进仍然缓慢 ,大家都各有各的“理”,都诉苦说自己的难处。

一边是农民工兄弟期盼的眼神,一边是相关部门“难作为”无奈的表情,让我一时间也深陷纠结之中。作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我可以要求相关部门端正工作态度,但不能要求他们越权执法,我决心采取“巧办法”。

6月份,我第三次召开分析研判会,希望各部门能以群众利益为重,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要,以攻心为上,同时用好用足法律这个武器,相互配合,全力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做包工头和农民工工作,把主张的劳务费和工资降到合理范围内。公安分局负责做施工方工作,也要把应付的劳务费提到合理范围内……。”会上,我给各部门下达任务,并撂出了一句“硬话”:不对农民工利益负责,就要被追责问责。

不想,施工方负责人老李再次玩起了“失踪”。12月9日,南谯公安分局通过阜阳警方找到了老李。慑于法律的威严,老李终于同意与老汪等人商谈还款事宜。

老汪、老周等4人风尘仆仆地从合肥、芜湖、六安等地赶来,但又在欠款金额上发生争议。老汪等人的主张是152万,但老李认为有“水分”,连续三天久谈不妥,各不让步。此时,正值监察体制改革,年底各项考核实施工作也忙得我焦头烂额。“一定要耐心,否则就功亏一篑。”我反复提醒自己,也提醒大伙。我要求章广镇政府请评估公司测算,最终得出了一个合理价格100万元。第四天,双方终于都认可了这个100万金额,达成和解,也由此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现在,有人戏称我是“讨薪书记”,但为农民工兄弟讨薪,我从不后悔!(滁州市南谯区委书记 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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