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根据省、市纪委统一部署,旌德县纪委多措并举,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排查,认真梳理问题线索。今年6月,出台《旌德县扶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并结合“敢担当、勇作为、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运用县委巡察、专项审计成果,结合扶贫攻坚、涉农资金检查、信访举报等工作,重点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线索36条。
重点推进,扎实开展督查督办。针对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县乡两级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督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定期排查线索、列出问题清单,实行月报告制度,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例如,要求县住建委开展违规拆解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线索摸排,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要求各乡镇和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单位以农村低保、养老金、涉农补贴发放等为重点,加大问题线索摸排力度,确保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严肃查处,发挥问责震慑作用。县纪委对凡是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对云乐乡、俞村镇3个村违规挪用春荒款、冬令款问题,给予3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党纪处分。对违规拆解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版书镇1个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立案调查。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县、乡两级共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21起,处理责任人37人,党政纪处分6人。建立通报曝光制度,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被查处问责的一律通报。(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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