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坚持严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施工质量关,做实落细改革试点工作施工的每一个环节,市委书记担任施工队长,靠前指挥,做到施工图纸严密科学,施工过程精密精细,纪律要求严明规范。
组建施工队伍。市委书记亲自担任施工队长,亲自指挥,部署工作,市纪委书记担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3名市委常委分别领衔3个工作组,分头推进。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部门无条件配合改革大局,落实专人参加专项工作组,按要求集中办公,服从统一调配。
建立施工规范。研究明确了一些关键性施工指标。在编制划转方面,确定了按照省方案20%至24%比例的中线为主体来把握,落实了检察院派驻纪检组编制不列入计算比例的要求,市本级划转比例确定为21.43%,各县(市、区)划转比例在21.57%至23.68%。在转隶人员条件上,制定了《安庆市检察院涉改人员转隶操作办法》,细化了6项必备条件以及5项负面清单,从正反两方面把好转隶人员入口关。
明确施工步骤。先后出台安庆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实施进度安排清单、市检察院涉改人员转隶操作办法、市监委班子新进人员考察方案、转隶人员谈话谈心和考察家访方案等,这些方案都明确了方法、步骤、内容、时限,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落实施工责任。将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层层压实、环环扣紧。市、县党委担起主体责任,纪委履行专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承担部门责任。改革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举措都能找到明确的责任人,每一份表格填报、每一份文件起草、每一次会议承办,都分解到具体责任人;所有参与改革试点工作的人员,都明确了具体的职责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安庆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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