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休宁:“三个到位”推动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

时间:2017-12-13 08:1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休宁县对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制定改革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表,按照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坚持组织领导到位。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立足实际,深入调研,吸取浙江、山西、北京等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做法,拟定《休宁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县监委组建、整合机构设置、划转编制和人员转隶等试点任务进行科学谋划,明确县检察院转隶机构主要用于新设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转隶人员向执纪监督一线倾斜。

坚持机构整合到位。设立县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职数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分别由县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兼任;委员4名,主要由纪委常委兼任,不由纪委常委兼任的监委委员1-2名。按照县人民检察院编制总数21%比例共划转9名政法专项编制到县监察委员会,转隶县人民检察院3名领导职数到县监察委员会,全面完成机构转隶、编制转隶、领导职数转隶,为转隶组建挂牌夯实基础。

坚持有机融合到位。一是推进职能职责融合,坚持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原则,县纪委、县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内设机构新增设纪检监察室2个、案件管理室1个,监督执纪部门占比75%,推动履职效力到位。二是推进人员力量融合,重视对转隶干部的任用,征求个人意愿并将充实到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等岗位,充分发挥其特长。三是推进能力素质融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组织全体纪检监察人员认真学习宪法和党纪国法,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草案),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履职能力,依法依规行使好监察权,以新气象新作为扎实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黄山市纪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